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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
2、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
3、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公司违规提供房地产场外配资;
4、严禁个人综合消费**等资金挪用于购房。
一、违规房企、**机构将列入白名单
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各级派出机构要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住房**、个人综合消费**、经营性**、***透支等业务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行为。
同时,各地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公司等违规提供购房融资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在依法依规查处的同时,要将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公司等机构违规提供融资行为依法录入征信系统。
二、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审核力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和借款人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核力度,严格对个人住房**和个人综合消费**实行分类管理,强化对个人综合消费**、经营性**、***透支等业务的额度和资金流向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监控**用途,严禁资金挪用于购房。
三、部门协同有效防范交易**
此外,各地房产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部门间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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